最近3個月來,一直受到各地消保委或消協關注的智能電視開機廣告,已經從一個行業話題變成一個社會話題、民生話題。

筆者認為,開機廣告不是“不可以有”,畢竟現在的電視都是智能電視,開機時因係統承載大,本身需要一些啟動時間,無附加廣告的智能電視也不過以品牌Logo畫麵填補這一時段。相較廣告,這種形式未必更有吸引力。
但重要的是,開機廣告不能莫名其妙的變成“標配”,而是應該充分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,不能說企業單方麵想投放就投放,想10秒、15秒,甚至30秒隨心所欲了。
從當前相關監管部門關注的重點來看,也不是要徹底禁止播放開機廣告。比如,本月10日,江蘇省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就結合智能電視開機廣告消費調查情況,依法約談海信、創維、夏普、長虹、小米、海爾、樂視7家電視企業,對它們提出整改要求。整改核心就是提出履行售前告知開機廣告,並提供廣告一鍵關閉功能,讓消費者可以自主在電視上選擇關閉或者打開“開機廣告”。
從彩電廠家角度來看,整治後的開機廣告,有可能在將來更規範、更長遠的發展。因為隻要在國家相關的法規,以及消費權益等方麵,能得到進一步確認,未來智能電視的“開機廣告”可以正大光明開展的運營,增加盈利。筆者甚至大膽預測,將來開機廣告,不隻是目前主要以海信、長虹、創維、康佳等本土品牌為主投放,包括索尼、三星等外資企業,也將會快速跟上。
畢竟,智能電視領域競爭激烈,在開機廣告合法全規的前提下進行運營,可以提升廠家的盈利能力,可以在終端售價更多的讓利消費者,以更多的搶占市場份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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